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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赛托生物(300583)发布公告称,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斯瑞药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斯瑞药业”)于近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、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。
斯瑞药业、赛托生物为被告一、被告二。原告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为“21﹣卤代甾族化合物的制备方法”的发明专利及“16B-甲基甾族化合物的制备方法”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,目前两件专利均处于合法有效状态。
原告认为两被告生产的一款中间体,其生产技术方案在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内。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两件发明专利权的行为,包括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两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依照该两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;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.26亿元及合理维权开支40万元;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。
赛托生物表示,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研发,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,并将积极应诉。公司为甾体药物龙头企业,并实现了“甾体药物核心原料-中间体-高端中间体-原料药-制剂”一体化产业布局,产品品类较多,本次专利诉讼仅涉及一款中间体产品,其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。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,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,暂时无法评估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,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。
据公开资料,赛托生物成立于2010年,以甾体药物中间体研发和生产为主营业务,2017年在深交所上市。
业绩方面,赛托生物近日公告称,公司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300万元至8800万元,上年同期为亏损8876.67万元。赛托生物表示,报告期内,公司产品市场价格下行,导致产品整体毛利率同比下降,毛利减少;公司作为研发主导的高科技生物公司,报告期内,持续加大研发投入,研发费用的增加,导致当期净利润减少;截至报告期末,因产品价格下降,公司多款中间体产品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存货减值准备,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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